標題: [港聞] 爭產10年 調解兩天了結 隱形富豪遺3億 兄妹加港興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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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3-1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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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爭產10年 調解兩天了結 隱形富豪遺3億 兄妹加港興訟
(明報)3月13日 星期五 05:05

【明報專訊】隱形富豪夫婦於1999年去世後,長子指父親立下3張遺囑,希望將近3億元遺產作慈善用途,以促進中國的民主發展。惟另外兩名子女否定遺囑,要求均分遺產,3兄妹為此對簿公堂,經過兩日調解後達成初步協議,將遺產中400萬美元    捐作慈善用途,餘下大部分款項平均分3份,化解10年官司。
長兄:父欲全捐中國發展民主
隱形富豪夫婦張寅青及徐婉英,1998年8月往加拿大    治病及與女兒張永梅團聚,夫婦於1999年先後離世。長子張永嘉    稍後指父親生前親撰3張遺囑,希望將估計值3億元兩間家族海外公司的資產,全捐作慈善用途,但遭弟妹張永棣及張永梅反對,指父親沒有立遺囑,遺產應由子女平分,雙方自99年起在加拿大及香港展開訴訟。
律師指由於遺產款項涉及慈善用途,數年前已通知律政司    ,當時律政司表示,假如法庭確認遺囑有效,即遺產將用作慈善用途,他們才會參與訴訟。
輾轉10年,雙方律師昨上庭時表示,本月6日兄妹由獨立調解員展開兩日密集式調解後,初步達成和解協議,毋須再打官司,和解擬定條款包括︰由張永棣出任遺產管理人,將遺產中400萬美元作慈善用途,另將100萬美元交予夫婦另一名已故女兒的子女,及向其中一子還款800萬元。律師又指遺產繳清稅項及按揭後,會將香港一項物業由兩子永嘉及永棣平分,餘下的平分3份。律師指現階段未能確定遺產總值多少,但當中包括加拿大的數個物業。
持匯控 申請先撥款供股
另外,由於遺產中有15萬股匯豐股票,與訟雙方已同意供股,律師要求法庭批准,先從遺產中撥出約200萬港元作供股用。法官林文翰將案件押後至4月17日,待雙方確定和解條款及供股事項後再訊。
【案件編號:HCA48/01,HCAP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