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工作地方有火警,同上述事件十分近似,
有人報單位有濃煙傳出,同事上單位了解,冇人應門,即時報警求肋,再致電住主,
女戶主稱家中冇煲野,唔會返回上址,何況家中有人,有事會開門的,
而事件中消防隊不消8分鐘已抵達單位及破門而入,並見房內兩張床(肉)已燒了一半,而此事一名男子由主人房沖出,要戶主之一,要精神病患者.........
而我工作地方呢一單好彩發現得早,如果唔係一定見報,而同事第二日返工,身上都仲有煙味......
所以呢單野個阿媽都係不負責任,衰D講句,都唔知係咪想個仔死.....
我一知件事已經知大獲,冇煲野有咁大煙係唔好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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