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懲教署人員涉嫌以他人屎液取代釋囚的尿液樣本,試圖令他們通過測試,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聆訊。
三人原被控公職人員行為不當,其中一人獲撤銷控罪,另外兩被告雖然承認控罪,但不同意部份案情,所以今日展開聆訊,明日繼續。
被告3人是協助戒毒所釋囚在社會更生的人員,他們被指提交了不正確及偽造監管紀錄,其中一人以自己的尿液樣本代替釋囚的尿液樣本,協助16名釋囚隱瞞吸毒情况。
兩人承認行為失當,但指這是行規,釋囚很多時出獄後再次吸毒。
其中一名被告鄧貴文作供稱,懲教署為求達到釋囚成功戒毒比率的標準,以便應付立法會的質詢。他又稱,自己是按上級指示辦事。
(即時新聞)
懲教署人員涉助釋囚通過藥檢結束首日審訊20.08.201218:52
三名懲教人員涉嫌用自己尿液,與戒毒所的釋囚交換,令釋囚成功通過尿液測試,被控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其中一人獲撤銷控罪,另外兩人認罪,但因不同意部分案情,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其中一名四十八歲的被告供稱,自己只是按上級指示辦事,指懲教處有不成文規定,容許懲教人員與釋囚交換尿液,並在報告上填寫虛假資料,以提高釋囚成功戒毒比率,方便應對立法會的提問。聆訊明日繼續。
【景怡\&配稿】懲教人員協助有毒癮釋囚過藥檢,更大爆受上司壓力而要為釋囚就業「篤數」,曾在立法會上向懲教署署長提出質詢,查問釋囚戒毒及就業率的上屆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坦言感到「好痛心」。
涂謹申昨指,懲教人員是站在最前綫肩負更新責任,確保釋囚沒有再吸毒,否則要追著對方不放以逼他戒毒,「釋囚搵人頂包就話無話可說,但依家係自己幫佢頂,懲教署長必須要嚴肅處理及作出嚴謹查調查。」
懲教署於1998年1月成立更新事務處,主要由助理署長(更新事務)負責管理,其中有監管服務,專為年輕釋囚及根據「監管試釋計劃」、「釋前就業計劃」、「監管釋囚計劃」、「有條件釋放計劃」及「釋後監管計劃」而設,在囚人士獲釋後,監管人員仍會密切予以監督,經常前往受監管者的居所或工作地點探望,被囚禁前有毒癮的假釋犯,亦要定期接受驗尿,以確保他們未有再次染上毒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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