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UA 有幾多係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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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F]7headpie
時間:
2008-7-18 01:22
標題:
UA 有幾多係選民?
UA 有幾多係選民?
大家發表一下吧
作者:
prince_cock_kb
時間:
2008-7-18 02:26
我會參加...
今次都唔記得左係第幾次投了
作者:
cindychan
時間:
2008-7-18 11:55
我都會去投
作者:
mei88423
時間:
2008-7-18 13:04
唔係18歲就可以做選民咩?
作者:
prince_cock_kb
時間:
2008-7-18 15:19
QUOTE:
原帖由
mei88423
於 2008-7-18 13:04 發表
唔係18歲就可以做選民咩?
選民好得意..
係由21起
作者:
mei88423
時間:
2008-7-18 15:30
唔係bo,我有朋友19歲,都己經登記左做選民啦bo
作者:
Dou
時間:
2008-7-18 18:15
QUOTE:
原帖由
prince_cock_kb
於 2008-7-18 15:19 發表
選民好得意..
係由21起
候選人先21
選民18就得
作者:
prince_cock_kb
時間:
2008-7-22 00:17
原來真係搞錯左
詳情可見下文(由選舉事務處COPY)
誰可登記: 登記資格
地方選區
你需要符合下列條件才能登記成為地方選區選民:
(a) 你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條例(第539章)中所指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及
(b) 你通常在香港居住;及
(c) 你已年滿18歲或在隨著提出申請後的首個9月25日(區議會選舉年)
或
7月25日(非區議會選舉年)或之前滿18歲;及
(d) 你持有身份證明文件,如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
(e) 你並沒有喪失登記為選民的資格。
如欲查詢有關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問題,請致電入境事務處熱線:2824 4055。
通常來說,喪失資格登記為選民的人士
包括
下列各類:
(a) 曾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被判死刑或監禁,但並未服刑而亦未獲赦免的人士;
(b) 在申請登記日正因服刑而受監禁﹔
(c) 被裁定觸犯以下罪行的人士:
(i) 在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554章)的情況下作出舞弊或非法行為;或
(ii) 《防止賄賂條例》(第201章)第II部所訂的罪行;或
(iii)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第541章)訂立的規例所訂明的任何罪行,而選舉於或將於其被定罪日期後3年內舉行;
(d) 根據《精神健康條例》(第136章)被裁斷為因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而無能力處理和管理其財產及事務的人士;
(e) 任何武裝部隊成員。
作者:
[WRU]00King
時間:
2008-7-31 16:22
我會參加...你地呢?
作者:
Dou
時間:
2008-8-4 22:42
QUOTE:
原帖由
[WRU]00King
於 2008-7-31 16:22 發表
我會參加...你地呢?
我想去投票..不過個日咁岩入左o camp幫手..
18歲第一個投票機會咁就冇左
:time:
作者:
prince_cock_kb
時間:
2008-8-6 16:47
QUOTE:
原帖由
Dou
於 2008-8-4 22:42 發表
我想去投票..不過個日咁岩入左o camp幫手..
18歲第一個投票機會咁就冇左
:time:
入左camp 就真係冇計了
歡迎光臨 uwants aqua (http://uwantsaqua.freebbs.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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