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港聞] 賑災基金去年檢討 4新招未管內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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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4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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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昨晚向立法會財委會提交文件,指賑災基金諮詢委員會已於去年底作出4項檢討,包括要求救援機構在計劃開始及完成起計的一個月內,向委員會匯報進度,但記者細看改善措施,發現檢討只針對「救援機構」,未能解決內地官員或挪用賑災基金撥款的問題。工黨何秀蘭認為,特首梁振英在內地只能和官員「平起平坐」,難以監察內地政府運用撥款。
梁振英:會加強監督
文件所指的措施,包括要求救援機構在計劃開始及完成起計的一個月內,向委員會匯報進度;如有迹象顯示計劃偏離委員會同意的目標,救援機構須先徵得委員會同意;計劃完成後,救援機構須提交評估報告,詳列計劃目標、監督和財務安排;以及諮詢委員會秘書處及審計署為基金作周年核數時,會審查救援機構提交的評估報告和經審核的帳目等。
特首梁振英昨日表示,香港社會在財政上應該捐助當地災民,在感情上亦需要表達港人支持內地同胞的意思。他強調特區政府會跟進和加強監督,亦會支持國家所有防貪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