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法證專家重組電腦裸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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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證專家重組電腦裸照
(星島)4月10日 星期五 06: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網上女藝人裸照案昨續審,控方傳召警方電腦法證專家出庭指出,曾以法證方法在被告電腦內成功重組十一張已被刪除的涉案裸照,更查出被告的電腦於網上流出裸照不足二十四小時內,被人以「secure delete」軟件試圖永久刪除電腦硬盤上的資料。
  九龍城裁判法院    昨繼續審理涉及陳冠希    與女藝人的裸照案,二十四歲的被告史可雋否認三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商業罪案調查科    的女警何銘賢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
  何銘賢供稱,去年二月二日晚上十時十分到被告史可雋家中檢取其電腦,當時未有發現任何電腦內的現存檔案與裸照案有關,其後利用法證軟件嘗試尋回被刪除的資料,結果成功於電腦內重組十一張不完整相片,相片不但在視覺上與涉案裸照相似,且兩者的雜湊值(Hash Value)一致。
  她又指出,根據電腦的記錄,去年一月廿八日下午六時零五分,即裸照於網上流出後不足廿四小時,有人以「Peter」為用戶名稱登入被告家中電腦並連接互聯網,在Google網上搜尋器上輸入「securedelete」字樣,並曾在電腦上存取相關軟件,軟件於不足廿分鐘後被人開啟,女警承認法證方法未能查出軟件曾刪除甚麼資料,但肯定軟件於下載後不足三十分後已被人連同瀏覽器firefox一併移除。
  在辯方的多番質問下,女警承認法證技術沒有可能證實該十一個相片檔案首次儲存的時間,而開啟被告電腦時也毋須輸入密碼。
  另外,兩名eLite multimedia前電腦維修員陳威明和孔霆熙昨被傳召到庭,二人庭上異口同聲否認曾經抄取涉案牀照,甚至不清楚裸照儲存的地方。陳憶述於○六年六月中首次從謝立翹口中聽聞明星牀照的消息,「有一日同佢(謝立翹)傾偈,佢話整過陳冠希嘅銀色Mac BookPro,發現有明星裸照」,陳大感好奇追問「真定假㗎?啲相係點嘅樣?」謝答「係明星既擘髀相」,又指「有鍾欣桐    、陳文媛    及張栢芝」,但謝以「洗晒」為由,沒有向陳展示該批牀照,直至○八年初網上流傳牀照為止,陳未再在公司聽聞牀照消息。
  在四日審訊中風    雨不改陪伴兒子左右的史可雋母親,昨於庭外被問是否擔心兒子情況時表示:「我都係過一日得一日,(我)聽到一嚿雲,只可以喺佢身邊陪住佢,哪個父母不擔心仔女?即使佢流一滴血都會緊張。」史母又稱自己學識不高,拒絕估計官司勝算。
  案件編號:九龍城刑事四○○三──二○○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