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陳水扁拒出席下午弊案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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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9-11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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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拒出席下午弊案判決
(明報)2009年9月11日 星期五 11:25

台灣    前總統陳水扁    弊案的「世紀審判」,今天將在台北作出判決,但主角陳水扁已表明,拒絕到庭聽判。
台北地方法院將在今日下午四時宣判,陳水扁是否會被判處檢方求處的「最嚴厲的制裁」,深受關注。
中國時報指,陳水扁在宣判前夕,親自在「不願到庭聆聽判決」陳報狀上簽名,向合議庭明確表示,不願到庭聽判。他又表示,已有心理準備會被判重刑。
陳水扁弊案始發於2006年。 2006年台灣一家公司的負責人李惠芬揭發,在她住宿台灣君悅飯店期間,有300萬的飯店住宿發票,被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拿去核銷國務機要費。
因此在案件調查的第一個階段,這只是一個國務機要費的核銷問題。當時爭議的焦點,是國務機要費究竟是不是能夠屬於總統的特別費。發票的核銷,私帳和公帳是不是能混合在一起。
馬英九    上任之後,國際洗錢調查組織發現,陳水扁的子女在海外有7億的秘密帳戶,要求台灣的司法機關配合調查,從而揭開了陳水扁家族另一樁弊案--海外洗錢案。
除此之外,還有南港展覽館弊案和龍潭購地案,合起來被稱為陳水扁四大弊案。
陳水扁當年贏得大選上台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反對國民黨    黑金政治。台灣民眾對當年國民黨的黑金政治深惡痛絕,希望通過政黨輪換來杜絕黑金政治。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