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港聞] 雪櫃留掌印成罪證 天網恢恢「完美謀殺」兇手囚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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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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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頭村謀殺案》
【本報訊】裝修師傅覬覦前包租公的逾百萬元積蓄,特意由內地秘密返港謀財害命,然後喬裝成包租公到銀行提走60萬元存款,再搭快艇離開香港,試圖製造不在場證據;高等法院陪審團昨一致裁定他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法官更批評其罪行卑劣。


死者鄧路來是被告的前包租公。資料圖片
17歲起犯案纍纍
身形肥胖、留有鬍子的被告吳雅倫(53歲),自17歲起犯法,有多項盜竊及爆竊案底。今次的謀殺罪指他於前年11月9日,在馬鞍山井頭村謀殺原居民鄧路來(74歲)。死者是被告的前包租公,被告於92年跟女友林燕搬入井頭村的自置物業同居,後來向獨居的死者租屋,讓另一女友蕭佩斯入住;雖然在同一條村有兩頭住家,但林對被告「租屋藏嬌」並不知情。多情的被告更於08年在香港認識了女黑工鄭小女,在同年結婚;林和蕭因得悉婚事提出分手,被告之後轉到江西南昌市跟鄭生活。
控方指被告知悉死者生活簡樸、身家豐厚,在村內擁有六個單位,一個自住,其餘出租,因而萌生謀財念頭;但要從死者的銀行戶口提款需出示身份證,加上死者認識自己,被告謀財同時必須殺人滅口來自保。

扮老人提走60萬
前年11月初,被告花逾10小時坐車搭船,由南昌市到達鄰近珠海的桂山島;11月6日,他坐快艇到大嶼山東涌上岸,避開入境處耳目,兩日後利用蕭的個人八達通到井頭村「踩線」,11月9日用硬物猛擊死者頭部致死。翌日,被告戴上漁夫帽及手持枴杖喬裝老人,到銀行提走死者60萬元存款,11日沿水路秘密返桂山島。
被告離港前將23萬元藏於蕭的住所,並指示她將其中20萬元滙款至兩個內地銀行戶口,其中一個戶口屬於內地妻子鄭小女;當日陪同蕭往滙款的,竟是昔日鬧不和的情敵林燕。被告留港期間住在蕭家,家中還有蕭替他所生兒子,但被告在庭上卻拒認是生父,反指蕭「有少少低能」、曾在夜總會任職兼多次墮胎,多年來他只是出於助人之心而經濟援助她兩母子。
看似完美的殺人計劃,卻因被告在案發現場的雪櫃留下一個掌印,加上閉路電視拍下他喬裝到銀行提款,成為有力罪證;警方在井頭村調查期間,曾向村民展示被告喬裝老人的照片,有村民認出相中人正是被告。警方順藤摸瓜下尋獲蕭,查出被告曾借用她的八達通往井頭村犯案,罪證逐一浮現。去年2月,內地公安將被告移交港警,他當時仍力撑有不在場證據,其妻隨後持雙程證來港,結果被警方拘控洗黑錢罪。律政司終基於證據不足,決定「放生」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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