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港聞] 書記受賄縱少妻揮霍 3任妻子1校花2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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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2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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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廣州市花都區有「才子書記」之稱的原區委書記潘瀟,被揭為了留住小他24歲的第三任嬌妻而瘋狂受賄,還縱容他的岳父、岳母收受賄賂,所得的錢物全部用於妻子一家人穿金戴銀、住豪宅、豪華外遊等。他本人和岳父金偉新此前已分別被判監12年和8年,岳母王梅舉前日提堂。
據《廣州日報》報道,被控受賄罪的王梅舉前日下午在廣州天河區法院受審,由於之前已獲保釋,她在女兒、也即潘瀟妻子的陪伴下到場。檢察官指出,潘瀟的岳父金偉新去年6月已經主動供述,他與妻子王梅舉收受廣東大昌行喜龍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李×賄賂,王梅舉也已承認受賄5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庭審過程僅5分鐘,法官宣布擇日宣判。
供岳父岳母住豪宅搭頭等機
被指風流成性的潘瀟去年被判監12年,他後來反省道,「我最後的這段婚姻是我變化的開始」。潘瀟至今經歷了三段婚姻,三任妻子一個比一個年輕,第一任妻子是一名「校花」,第二、第三任更是「美在花城」(廣州的選美比賽)佳麗。潘瀟去年開庭時,妻子也有陪伴到場,她身材姣好、皮膚白皙,當時身穿黑色連衣裙、戴墨鏡,並伸手去擋記者的鏡頭。
大妻子24歲 被指風流成性
現年55歲的潘瀟是廣東電白人,現任妻子比他小24歲,岳父岳母幾乎與他同齡。為留住嬌妻,潘瀟百依百順,讓妻子和岳母入住珠江新城豪宅、身穿國際名牌、出入均坐豪車、出遊搭飛機非頭等艙不可。2005年,潘瀟在清遠市非法用地設立一處私人會所「流金山莊」,因為「岳父母想找個地方賺點錢」。
這座山莊由岳父金偉新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岳母王梅舉負責財務,據金偉新供述,每年盈利約30萬元。自那時開始,潘瀟和金偉新夫婦一同收受他人以「幫助」山莊建房、裝修、購置物品等方式贈送的巨額財物,以及收受以「工資」、「租金」、「節日慰問費」,或入股等名義的金錢。上述大昌行喜龍公司董事長李×就行賄共達225.6萬元,他在潘的推薦下,如願當上人大代表。潘瀟總共受賄506.56萬元人民幣、港幣11萬元和美元5000元,還包括一批玉器、翡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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